消防局大灣分隊在現場查獲升空類爆竹煙火約100盒、總重量達105公斤,大灣分隊立即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單舉發。
大灣分隊表示,該處民宅為私人廟壇,其所存放的非法爆竹煙火,幾乎都放在屋內隱密處,如果沒有仔細清查也無法查獲。
吳姓屋主向消防人員表示,這些爆竹都是信徒所購買寄放,因為近日將舉辦慶祝活動,通常熱鬧場合多會施放煙火,「以前都是這樣存放煙火,也沒有出過什麼問題」,聽得消防人員直搖頭。
大灣分隊說,一般民眾對於置放煙火的安全概念還是有所模糊,爆竹煙火應該要置放在合格安全場所,且有一定的管制存放量。
大灣分隊指出,爆竹煙火放在民宅裡面是相當危險的行為,如果不小心引燃,將導致更多災害,並經由檢舉查獲屬實,更可能被處以6萬至30萬元不等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