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趙榮耀說,外交部處理劉姍姍案,有督導不周、外交官訓練不足等問題,他將於下週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開會時提案糾正外交部。
陪同馬總統訪問布吉納法索的外交部長楊進添獲悉彈劾案回應表示,尊重監院監察權的行使,必要時外交部會繼續配合。楊強調,劉姍姍事件發生後,他在第一時間就表示非常難過,外交部秉持勿枉勿縱原則,調查過程也公平、公正、公開。
劉姍姍目前是被外交部停職,領取半薪,在被彈劾後,是否會停薪?楊進添說,全案還要送交公懲會處理,看最後是申誡還是撤職處分,如果撤職,就連退休金都沒有了,等程序走完再說。
監院審查劉姍姍彈劾案時,有部分監委不認為應彈劾劉姍姍,彈劾案最後以八票對五票通過。
監委發現,劉姍姍擔任駐堪薩斯處長時動輒以三字經、粗話辱罵或咆嘯部屬,甚至以「王八蛋」、「混蛋」等言詞,辱罵副處長,而且她駕車洽公時經常違規超速,更要求部屬也要超速開車。監委趙榮耀說,這種領導統御逾越分際,已不只是領導無方的問題。
趙榮耀指出,劉姍姍去年二月與菲傭在菲國簽約,約定月薪一千二百四十美元,但私下又與菲傭簽署「減薪信函」,菲傭月薪只領五百九十元,違反美國密蘇里州堪薩斯市最低薪資一千二百四十美元的法令規定,也沒有呈報外交部,導致遭美司法單位認定為外勞契約詐欺罪,遭美國逮捕、判刑。
監委發現,菲傭去年八月逃離,FBI人員去年十月到劉姍姍宿舍調查時,劉姍姍理應確認對方意圖,研判是否涉及外交豁免權,並先請示外交部,但劉姍姍卻認為FBI「要協助找逃跑外勞」,任令FBI人員進入宿舍,事後也沒有立刻通報外交部,直到四天後才呈報。
趙榮耀說,駐美堪薩斯處兩名官員遭FBI通知約談時,兩人首次都以外交豁免權為由拒絕,並呈報外交部,外交部也要求兩官員遵守「不簽法律文件、不去FBI處所、只敘述菲傭」等原則,「部屬都有警覺,為何劉姍姍沒有?謹慎程度不如部屬!」也使外交部對誤判案情,造成國家形象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