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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貓養3天丟棄 判8月

自由時報/ 2012.04.10 00:00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詹宏凱日前潛入余姓女子住處,別的不偷,竟偷抓房內的貓咪,帶回住處養了3、4天後,就把貓咪隨處丟棄,導致貓咪迄今不知去向,令愛貓的余女十分傷心,堅持不肯和解;板橋地院昨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詹男8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11月6日凌晨3點多,詹宏凱持掃把將余女房門門鎖撥開,進去沒偷別的,只偷一隻貓,得手後隨即離去,養了3 、4日後就把牠丟棄。

案發後,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詹男涉案,他到案坦承犯行,表明願意接受處罰並與余女和解,但因貓咪早就不見了,余女堅持不肯和解,法官因而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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