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檢調偵辦「黑象」集體假球案時,34歲的朱鴻森坦承打3場放水球,並向簽賭集團首腦「雨刷」蔡政宜收受5萬元,檢方考量他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因而予以緩起訴3年。
去年12月25日晚間,朱鴻森和母親前往新北市樹林區參加家族聚餐,回家途中,朱母因不勝酒力嘔吐在計程車內,朱為了清潔費和司機起衝突;兩員警據報前往協調,雙方達成800元和解,朱男卻以「他媽的嫩B!他媽的雞巴!」等語辱罵兩警,結果被移送板檢偵辦。
朱男酒醒雖道歉,但因妨害公務是公訴罪,無法撤回,一審時被板院判拘役20天;檢方昨再以「朱鴻森在緩起訴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撤銷其假球案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