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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有薪照顧假 勞委會有保留

台灣好新聞/ 2012.04.09 00:00

去年,馬總統指示如果遇到天然災害、像是颱風假停課的時候,家長可以請有薪的家庭照顧假,不過該案目前仍未完成三讀立法。現在,有立委進一步重新提案修法,希望除了讓一般勞工可以有一年、最多五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之外,還建議在颱風假之外,加入腸病毒停課等等的請假原因。

有立委提案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不只颱風天,如果學校因為流行疫病、例如像腸病毒停課,應該要給勞工有薪家庭照顧假,一年最多五天。不過也有民眾認為,財源應該由政府來負擔,因為如果企業經營成本變高,可能影響勞工的就業。

勞委會持保留態度,尊重立委提案,但是如果要比照公務員,給勞工有薪家庭照顧假,可能需要再研議。

現行法令規定目前公務員一年有五天、給薪家庭照顧假,一般勞工只能請假不能支薪,去年馬總統宣示修改性平法,如果因為天然災害停課的地區,家 長可以請有薪家庭照顧假,照顧未滿12歲的孩子,1年最多7天,不過該案目前仍未完成三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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