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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費超徵11.08億 全民大退費

欣傳媒/蕭介雲/台北報導 2012.04.09 00:00

針對媒體報導汽車燃料費有計算錯誤導致超收,交通部路政局今(9)日坦承,確認再次核算後,29年來確實發生溢收情形,總金額達11.08億元,如果已於84年辦理換牌者,將自今年度的汽燃費中,直接扣除溢收款項,其他則將通知車主辦理退費手續。

交通部指出,這項在72年公布的各型汽車徵收汽燃費耗油量計算表與費額表,在每月耗油量部分,確有計算錯誤情形。初估從當時開2000cc汽車迄今的民眾,可退費近900元。

其中,超收共有3項,在排氣量1801cc到2400cc級距的汽油自小客車,每年溢收30元,總計達10.7億元;相同級距的柴油自小客車,每年溢收18元,合計達0.23億元;而排氣量6601cc到7200cc級距的柴油營業貨車,每季收95元,溢收0.15億元。

不過,在5401cc到6000cc的柴油自用大客車,則是每年短徵2元,同時91年開放大型重機車的1201cc到1800cc級距的機車,同樣每年短收30元,但都不會再行補徵。

路政司長陳彥伯代表交通部向大眾深表歉意並表示,在7月向200多萬車主寄發汽燃費線費通知書時,會從今年度應繳金額,直接扣除溢收款項;如果屬於沒有車籍或是已過戶的原汽車所有人,則將以明信片通知的方式,請車主辦理退費手續。

如果是在72年到84年未換牌的車輛,因為車籍資料較不完整,交通部除受理汽車所有人申請退費外,也不排除直接通知仍有資料的民眾。

「汽車燃料費徵繳費,都是專款專用於路道修建養護。」陳彥伯強調,如有超收也都已歸入國庫預算,經初步評估後,已請公路總局盡速辦理退費事宜,並於1個月內,公布完整的退費作業細節。

交通部已全面檢視,並且重新修正耗油量計算表與費額表,並作為今年開徵的依據,以力求費額的正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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