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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收汽燃費 29年逾11億元

中央商情網/ 2012.04.09 00:00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012年4月9日電)交通部今天坦承,用了29年的汽車燃料使用費耗油量計算表,部分有錯誤,以排氣量1801cc至2400cc自用小客車影響最大,共超收逾新台幣11億元,將儘快退費給民眾。

交通部說,現行「各型汽車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耗油量計算表」及「各型汽車每季(年)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費額表」,是在民國72年公布,其中有部分錯誤,造成3項汽燃費超收,1項短徵。

交通部統計,超收的汽燃費以1801cc至2400cc的自用小客車影響最大,估計至少有218萬輛;其中排氣量1801cc至2400cc的汽油自用小客車每年溢收30元,超收金額達10.7億元;排氣量1801cc至2400cc的柴油自用小客車每年溢收18元,超收金額共2300萬元。

另排氣量6601cc至7200cc的柴油營業用貨車,共有2400輛,每季溢收95元,超收金額共1500萬元。

總計汽柴油自小客及柴油營業貨車的汽燃費超收,總金額約11.08億元。

排氣量5401cc至6000的柴油自用大客車,每年汽燃費則是短徵2元。

交通部上午已對外宣布,因耗油表計算錯誤致超收汽燃費,將退費給民眾,但短收的部分,不會再補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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