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說,現行「各型汽車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耗油量計算表」及「各型汽車每季(年)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費額表」,是在民國72年公布,其中有部分錯誤,造成3項汽燃費超收,1項短徵。
交通部統計,超收的汽燃費以1801cc至2400cc的自用小客車影響最大,估計至少有218萬輛;其中排氣量1801cc至2400cc的汽油自用小客車每年溢收30元,超收金額達10.7億元;排氣量1801cc至2400cc的柴油自用小客車每年溢收18元,超收金額共2300萬元。
另排氣量6601cc至7200cc的柴油營業用貨車,共有2400輛,每季溢收95元,超收金額共1500萬元。
總計汽柴油自小客及柴油營業貨車的汽燃費超收,總金額約11.08億元。
排氣量5401cc至6000的柴油自用大客車,每年汽燃費則是短徵2元。
交通部上午已對外宣布,因耗油表計算錯誤致超收汽燃費,將退費給民眾,但短收的部分,不會再補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