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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智提修法 選舉投票改週日

中央社/ 2012.04.07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7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姚文智今天表示,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均訂週六舉行,許多勞工因上班無法投票;為保障勞工公民參政權,將提案修法選舉投票日訂於週日舉行。

姚文智上午受訪說,現行選舉投票日訂於週六舉行,但依據勞工基準法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每2週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部分勞工必須在週六上班或隔週的週六上班,而無法行使公民投票的權利。

姚文智表示,行使選舉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不能因為選舉投票日的訂定,而使公民選舉權受損;因此他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6條規定,增列明定選舉投票日為週日舉行,以保障公民選舉權,也可有效提高投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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