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碼:A01102)新臺幣400億元,自本(101)年4月27日起在本公司集中
交易市場開始上市買賣。公告事項: 一、上市日期:自發行之日起。 二、發行條件: (一)增額公債發行日期:民國101年4月27日。 (二)原始公債發行日期:民國101年1月20日。 (三)發行數額:新臺幣400億元整。 (四)票面利率:百分之1.625。 (五)償還期限:原始公債償還期限為20年。本增額公債自原始公債發行之日起,
每1年付息1次,20年期滿本金1次還清。(六)公債未償餘額:截至增額公債發行日(民國101年4月27日)為止,原始公債已
發行流通在外之公債未償餘額為新臺幣400億元。(七)應計利息:本增額公債發行條件與原始公債「一○一年度甲類第二期中央政
府建設公債」相同。惟增額公債發行日距原始公債發行日已有98日,應計利
息為新臺幣174,043,716元。增額公債每1票面金額新臺幣5千萬元之應計利息
為新臺幣217,555元。(八)最低登記金額:新臺幣10萬元,並以10萬元為累計單位。 (九)期滿開付日:民國121年1月20日。 (十)其餘依照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辦理。 三、債券代號:A01102。 四、上市證券編號及簡稱:「A01102」、「101央債甲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