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新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購置大台北地區不動產。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4.06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01/04/062.公司名稱:新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購置大台北地區不動產, 擬授權董事長依公司相關業務規定進行購置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