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對何智輝等人向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索賄金額沒查清楚,且對另名被告熊名武製作不實財務和會計報表一事,未做出裁判,有必要詳加調查。
最高法院指出,更二審一方面認定科管局「出於自由意志」,有條件發放2億7100萬元獎勵金;另一方面又認定其中1億7120萬元,是何智輝等人利用何的立委身分,向科管局藉勢藉端勒索,究竟勒索金額是多少,更二審沒調查清楚。
另外,農林公司負責人熊名武被檢方起訴製作不實財務和會計報表一事,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對此犯罪事實,漏未裁判,未來高院應一併調查清楚。
何智輝等人被控涉及久俊工程開發、關說銅鑼徵地發放農林公司獎勵金貪污案、新竹企銀三義分行、國華人壽違法超貸等案;更二審依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何14年、褫奪公權8年,熊名武被判11年,農林公司員工溫世才獲判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