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大偵七隊等單位,去年底發現一個16人的車手集團,其中6人尚未成年,除了「車手頭」,該集團都是15歲至23歲的青少年;他們採用「下游承包」模式,分別接機房設於柬埔寨、越南等國外詐欺集團的生意。
檢警調查,他們假冒「金融犯罪調查科專員」或法院書記官,手持「檢察官侯明皇」等偽造傳票,到被害人住處拿錢,或到提款機領款。
警方懷疑,去年9月才交保的廖俊信(29歲),是這個集團的「車手頭」之一。不過,他昨天到案時喊冤,交保後安分工作,沒有參與詐欺;至於他昔日涉入的詐欺案,還在上訴中。
警方去年底陸續逮捕該車手集團共犯,包括負責洗錢的趙姓嫌犯,昨天又逮捕廖嫌與吳姓少年犯共4人,全案16名嫌犯全部落網。
調查顯示,該集團最喜愛不了解或不關心台灣社會脈動的肥羊,例如不看新聞的退休教師、老榮民遺孀;一名長年在美國經商的生意人返台短暫休息,就接獲「你是洗錢共犯,要把存款交出來監管」的詐騙電話,短短兩小時被騙走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