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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當賊勸不聽 母蒐證兒比中指

自由時報/ 2012.04.06 00:00
檢勸兒媳盡孝 緩起訴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陳姓夫妻把8旬老母開的雜貨店當成小叮噹的「神奇口袋」,缺什麼就動手拿,礦泉水、雞蛋、汽水…等都抓,陳母屢勸不聽,只好裝5支監視器蒐證後提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顧及陳母目的在警惕兒媳,盼一家和樂,昨叮囑他倆要行孝後,准予緩起訴2年。

家醜不外揚拒受訪

檢方調查時,同時傳喚陳家人到庭,特別要求兒媳不能因此而和母親吵架、不大聲說話、不互相指責、且應和顏悅色,不當陌生人,如有關於此案的訴訟事宜,應在法庭上解決,否則檢方將隨時撤回緩起訴處分,改以起訴論責;記者昨赴陳家採訪,陳家以家醜不外揚婉拒。

據了解,挨告的48歲陳姓男子是陳母的小兒子,陳家在當地開雜貨店已40年,陳男從小拿家中的東西吃喝,習以為常,與45歲的徐姓妻子婚後就住在雜貨店樓上。

陳母認為,兒子已成家立業,有穩定收入,不能再隨手拿店裡的東西吃喝,忍了很久後,去年4月,終於開口要求不准再隨手拿店內東西,要用就得掏錢買。

邊偷邊喊媽我回來了

但兒媳依然故我,陳母只好安裝5支監視器,從去年5月7日到同年7月12日間,錄下兒媳偷拿礦泉水、雞蛋、汽水、餅乾、牛奶、香皂、紅酒和衛生棉等畫面,兒媳有恃無恐,竟還對著監視器大喊「媽媽我回來了!How are you? I am Fine.」等語,並對著鏡頭比中指,或拿球棒將監視器移開。

檢方調查時,兒媳都坦承拿店內物品,陳母希望住居平和,不希望兒媳因而受刑罰,只求一家和樂,出此提告下策,全出於無奈,但陳母也煩惱兒媳長期亂拿,讓她不得清幽,也不敢撤告,陷入進退兩難;檢方考量後,決定將被告緩起訴,並當庭開導這對兒媳,期盼陳家和樂融融。

陳母認為兒子曾對監視器比中指,還調整監視器角度,另提出妨害名譽、毀損罪告訴,檢方認為不構成犯罪要件,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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