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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光:新能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現金增資新股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4.05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12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3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0169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新能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1.CC01090 電池製造業2.F213110 電池零售業3.F113110 電池批發業4.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5.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6.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7.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8.E601010 電器承裝業9.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10.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參拾伍億元整,分為參億伍仟萬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壹拾元整,分次發行。前項資本總額得保留新臺幣壹億元,分為壹仟萬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整,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本次增資前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壹拾肆億柒仟伍佰萬元整,分為壹億肆仟柒佰伍拾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16-1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日: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六日,最後一次修訂於民國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200,000,000元,發行新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10元價格發行。2.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0%計2,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3.除前項外其餘90%計1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122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原發行價格認足之。4.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股之股數,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5.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己發行股份相同。6.代收股款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金控總部分行及全省各分行。7.股款繳納日期: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為101年04月16日起至101年04月23日止。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01年04月24日起至101年05月24日止。(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己發行股份總額1,675,000,000元,分為167,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股票簽證機構:待決定。(十一)本次現金增資案經本公司100年12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十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擇期公告並通知各股東發放之。(十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資金運用進度及有關事項如遇主管關修正、法令變更或其他主客觀環境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通過後辦理。(十四)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請親赴本公司或附回郵向公司索取。三、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101年5月25日為普通股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4月6日起至101年4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民國101年4月5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認股之權利。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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