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4/052.公司名稱: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資料誤植,更正本公司100年12月至101年3月每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期末餘額(董事會通過額度非實際動支金額)。100年12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期末餘額(董事會通過額度)NTD1,020,400仟元;101年1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期末餘額(董事會通過額度)NTD1,020,400仟元;101年2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期末餘額(董事會通過額度)NTD1,020,400仟元;101年3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期末餘額(董事會通過額度)NTD1,020,400仟元。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後更正100年12月至101年3月每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期末餘額公告數字。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