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會表示,GPA在條文修正部分,包括等標期鬆綁、增加排除廠商參與採購條件。有關等標期鬆綁,部分內容為政府在GPA委員會討論新版GPA時提出的修改建議,經各GPA會員同意後通過,例如增訂網路刊登招標公告、電子領標、電子投標各得縮短5天等標期;如採購機關刊登招標預告,則可縮短等標期為10天。
工程會指出,新版GPA尚須經國內立法及批准程序才會生效。另外,依新版GPA協議內容,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通知WTO秘書處接受新版GPA後30天,新版GPA對這些接受的會員生效。
工程會進一步指出,新版GPA進一步擴大會員市場開放,依據WTO秘書處公布資料,預估新版GPA施行後,各會員共增加800到1000億美元的市場開放商機。
工程會表示,國內因高雄縣政府併入高雄市政府,在新版GPA承諾增加原高雄縣政府採購案件每年約新台幣30億元商機,折合每年約1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