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宿摩鐵 一覺醒來她告他
郭男的前女友指控,去年大年初二凌晨,與家人吵架心情不好,約郭男到汽車旅館見面,喝完郭男給的啤酒之後,即全身無力失去意識,醒來驚覺全身赤裸,桌上留有3000元,懷疑被下藥性侵。
警方採集她的尿液送台北榮總臨床毒物科檢驗,驗出含有Estazolam(舒樂安定)成分,這種鎮定安眠劑,被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將郭男起訴。
郭男說,當天前女友要求他下樓幫她拿檳榔,回來後,她已赤裸坐在床上,兩情相悅下嘿咻,沒有下藥。
女方起初供稱,當天未服安眠藥,平常吃的安眠藥也無舒樂安定成分,後來改口說,約3天吃一次,不記得案發前是何時服藥。
驗出安眠藥 無法斷定他下的
苗栗地院檢附她的處方箋,函詢衛生署苗栗醫院,院方證實她平日吃的藥中,含有舒樂安定成分,且約需3到4天,才可從體內完全排空,法院認為,不能因此斷定郭男下藥。
法院並查出,女子酒量很好,喝完一瓶洋酒仍意識清醒,當時她只喝了2、3瓶啤酒,未服用任何安眠藥,卻不省人事,且報警時說郭男不賠償就提告,反應異於一般性侵害案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