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不知用車違規定
葉慶元昨天回應,每週一市府有固定會議,會後就去上課,下午返回市府辦公,才會利用公務車,上任時詢問過人事單位有關首長座車的規定,並未違反規定,若市府未來修改相關規定,將會遵守。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表示,二月廿日當天,他協調一起停車塔產權的消費爭議,當天他特別要求法規會主委必須列席,但從下午四點等到晚上六點半,葉慶元都沒有現身,只派無法做決策的市府消保官列席。會後,他直接到市府法規會辦公室找人,秘書告知葉慶元「已下班」,隔天也等不到葉的回應,他隨即開始調閱葉慶元的假單。
李慶元說,台北市政府局處首長在大學兼課的不在少數,他調閱相關公務車使用紀錄,葉慶元是唯一一個搭公務車去上課的政務官,「膽子相當大,擺明像是有人撐腰」。
昨天出版的壹週刊也跟拍葉慶元,三月中旬,葉慶元前往東吳大學城區部,以公務車接送兼課,還讓公務車在校外枯等一、兩個小時,三月廿八日當天,甚至還有女性友人一同搭車離開學校。
依照行政院頒布的中央車輛管理規定,公務車應用於所有與公務有關用途,北市秘書處官員坦承,二○○三年市府內規公告公務車每車次非公務行程,補貼五十公里油資,超額必須自行給付,但去年十月已取消該規定,也發文各單位要遵守,十月以後若公務車做為非公務使用就違反規定,審計處可以查核,追討不當使用。但葉慶元昨天回應,不知道該項內規已經被取消。
李:葉不甩議會監督
李慶元說,他從三月二日起,連寫多篇書面質詢,要求葉慶元針對違規使用公務車說明,他質詢市長郝龍斌,但市府都置之不理;葉慶元辦公室也回文,「本會主委行程由主委自行控管,本會無資料可提供」,擺明就是不甩議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