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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係法33年 美議員肯定

中央商情網/ 2012.04.04 00:00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華盛頓3日專電)「台灣關係法」頒布33週年前夕,美國多名國會議員肯定這項法律在台美長期關係的中心地位,並認為台灣與美國一樣共享自由、民主及人民自決的價值。

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麥考爾(Michael McCaul)及民主黨籍眾議員湯斯(Edolphus Towns)上週在列入國會紀錄的發言中,紀念1979年4月10日由前總統卡特簽署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並強調這項法律在台美長期策略關係中的中心地位,認為台灣關係法是國會在美國外交政策上扮演領導角色的典範。

麥考爾表示,台灣關係法與1982年前總統雷根所提的「六項保證」,仍然是美台互利互惠關係的基石。過去30年,台灣在經過重大的社會、經濟及政治上的轉變後,仍然是美國可信任的夥伴,現在台灣與美國共享自由、民主及人民自決的理想價值。

「六項保證」是雷根政府在1982年與中國大陸發表「八一七」公報時對台北提出的承諾,分別是不修改台灣關係法、不設定截止對台軍售日期、在對台軍售前不與北京磋商、不做兩岸的調人,不強迫台灣與大陸談判和不改變美國對台灣地位的立場。

湯斯指出,台灣人民繼續在中國大陸一千多枚飛彈威脅陰影下實行民主,也強調台灣關係法是立基在台灣的未來必須以和平方式解決的期望上。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會長高龍榮表示,台灣關係法與美國前總統雷根提出的六項保證,在過去30多年確保美國與台灣持續發展策略關係,並對台灣人民的自決權表示支持。

他說,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歡迎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斯雷提能(Ileana Ros-Lehtinen)所提出的「台灣政策法案」(Taiwan Policy Act),這項法案將加強台灣關係法框架下的美國外交政策,確保六項保證仍為美台關係中的核心要素。

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去年11月通過這項法案,近期將會提交眾議院表決。10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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