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十五日上午六點多,溫志成(卅七歲)將車停在桃園縣龜山台一線十七公里左彎路段,車輛跨越白線占用外側車道臨時停車約十多分鐘。期間,張松茂騎著重機本該直行,但因轎車擋道,只得偏左往分道線行駛。
此時,同樣騎著重機的吳文昇(四十七歲)以約六、七十公里的時速,想從張松茂左方超車,卻因靠得太近發生擦撞,張倒地受傷,但吳並未協助送醫,停車觀看一、兩分鐘後離去,張松茂因顱內出血三天後不治身亡。
吳文昇坦承自己超速,但否認肇事逃逸、過失致人於死,他表示當時騎在張松茂左側是張想要超車,張的後照鏡打到他的右手臂,等他超越張的車約十公尺,就聽到後方碰撞巨響,就停在路邊往後看一、兩分鐘,發現有貨車司機及摩托車騎士打電話,還看見有人受傷,他就騎車離開。
違規停車的溫志成更認為車禍與他無關,辯稱死者有酒駕,車禍是機車之間的擦撞,機車騎得很快,他看過行車紀錄器,與他占用部分車道無關。
不過檢方根據目擊者提供的行車紀錄器以及桃園線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報告,認為這場車禍除機車擦撞肇逃,還包括轎車違規臨停,之間有因果關係,是溫志成任意停車引發死亡車禍,吳文昇肇事逃逸,請求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