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4/032.公司名稱:環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0年第四季合併財務報表更正前後資料如下:1.林會計師姓名誤植株育雅,更正林育雅。2.B/S長期應付關係人款31,659仟元申報為短期負債項下,更正為長期負債項下。3.I/S營業收入誤植3140395仟元及營業成本誤植2785046仟元,更正營業收入為3139163仟元及營業成本2783814仟元。6.因應措施:更正資料內容於股市觀測站財務申報作業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