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侵犯隱私權譏評
英國政府預計五月九日女王國會演說時提案立法,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ISP)安裝相關硬體設備,記錄全民電郵、社群網站訊息、Skype等所有通訊,並保存至少一年,負責電子監聽的情報單位「政府通訊總部」(GCHQ)有權檢視每個人的任何通訊對象、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時間等,只有檢視通訊內容須經法院允許。英媒形容,這項被暱稱為「窺探者法條」將允許情治單位「隨選監聽」,掌握所有電話和網路通訊。
二○○六年工黨執政時首度提出擴大政府監聽權,建立國家資料庫保存全國通訊資料,遭當時在野的保守黨強烈反對而胎死腹中;現在英相卡麥隆態度大逆轉,打算讓此案起死回生。目前英國政府須有法院許可,才能監聽特定對象。英內政部證實此案,聲稱目的在於因應通訊科技進步,提供維安單位「調查重大犯罪、恐怖主義的通訊資料,保護民眾」。
民權組織「老大哥觀察站」痛批說,「將使得英國實施與在中國、伊朗一樣的監控措施」。保守黨議員戴維斯說,這項措施將賦予當局太大權力,侵犯隱私權,「這絕對是針對每個人」、「可能開啟所有形式的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