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47歲的男子曾對大陸籍妻子施暴,去年10月28日深夜,在妻子熟睡時,竟一屁股坐到妻子肚子上求歡,妻子驚醒後,見到丈夫下半身赤裸,表明不願「配合」;丈夫憤而甩妻子數巴掌,質問是否外面有男人。
妻子趁隙報警,員警據報前往察看時,男子竟用棉被悶住妻子阻止應門,員警見沒人回應便離去,男子竟強行脫去妻子衣褲,不顧妻子哭叫反抗,性侵得逞。男子逞慾後,妻子藉口要去公園散心,出門後旋即前往醫院驗傷,由院方通報警方。
檢方偵辦期間,男子坦承毆妻,否認想要「霸王硬上弓」,還辯稱「她是我老婆,有何不可」,並說用棉被悶住妻子,是擔心吵到鄰居;妻子則表示不在乎丈夫被關,堅持對丈夫提出性侵告訴。
檢方根據妻子的驗傷單等證據,認定男子違反妻子意願強制性交,依強制性交、強制及傷害等罪嫌將男子起訴。
由於檢方開庭時,男子應訊還狡辯「書唸得不夠,不知道什麼是強制性交」等語,檢察官認為男子犯後態度惡劣,不懂得尊重他人的性自主權,因此請求法院就強制性交的犯行,量處5年5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