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俗稱無薪休假)累計
資料,截至3月31日止,通報實施無薪休假事業單位共
39家,實施人數3960人;較上期減少22家。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條件處長陳慧玲今天說明,
彙整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回報資料,上一期61家通
報事業單位中,已有29家停止實施無薪休假,恢復正常
工作;但仍新增7家事業單位實施,整體實施人數共減
少1844人。
陳慧玲表示,勞委會將持續追蹤無薪休假後續發展
,並協同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積極處理,以維護勞工
權益;若有實施無薪休假的事業單位或勞工,可主動向
勞委會各職訓中心聯繫參加「充電再出發計畫」,以協
助勞雇雙方度過困境創造雙贏。1010402 (圖為中央社
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