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期間:101年4月23日起至兌完為止。
二、兌換地點:桃園市三元街150號1樓
三、活動辦法:
100年6月1日後申辦自然人憑證IC卡,且設籍北區國稅局轄區之納稅義務人。自101年4月23日起,可持自然人憑證IC卡、身分證正本(或影本)、捐出101年3、4月份統一發票收執聯5張(驗後不發還,全數捐贈慈善機關),至該分局1樓服務櫃檯兌領讀卡機1台。(每卡限換1次,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活動詳情請至該分局網站http://www.ntx.gov.tw/Taoyuan查詢。
訊息來源: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