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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保障 照顧媽媽醫療為先

台灣好新聞/ 2012.04.02 00:00
iLife100/台北報導

龍年生子潮,今年詢問婦嬰險商品的人變多,但目前市面上有許多婦嬰險商品,其實是婦女險加胎兒險的組合,但是大部分的媽媽們很難從商品名稱上看出保障的內容,例如有些保險商品只保障媽媽,不保障嬰兒;或者只有保障嬰兒。

國際紐約人壽表示,媽媽們若想懷孕時有保障,應該先了解保險的「保障對象」,婦嬰險的保障對象是「懷孕的母體」及「尚未出生的胎兒」,但胎兒險的保障對象卻是針對嬰兒。

國際紐約人壽表示,金現今社會晚婚族群愈來愈多,連帶地生育年齡也往後延,孕婦高齡化的現象日益增多,嬰兒早產、患先天性心臟病比率也跟著提高。媽媽們如果想要投保婦嬰險,投保的年齡與懷孕周數是有限制的,嬰險女性的投保年齡上限大多數到55歲,其中胎兒險婦女的投保年齡恐更低,僅為40多歲。胎兒險對懷孕後周數也有限制,一般來說都是限制在懷孕30周內投保,因此媽媽們也要多加留意。

但如果是為保障懷孕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目前市面上銷售的醫療險投保上限為50歲到65歲,條件反而寛鬆,而且市面上的醫療險來說,給付項目已經涵蓋了多數懷孕相關疾病,媽媽們應先做好終身醫療險及實支實付醫療險等基本保障,有餘力再投保婦嬰險,作為輔助保險。

國際紐約人壽提醒,女性若懷孕後才投保醫療險,當次懷孕發生的理賠事故會被除外,因此建議有懷孕計畫的女性,最好能在懷孕前就投保醫療險,讓保障可以涵蓋到懷孕妊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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