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昨天召集臨時董事會,通過臨時動議「自清決議」,同意授權經理部門應主動或被動依主管機關的要求,提供中石化公司內部人、大股東、關聯戶之中石化持股或交易資料資料,供司法及主管機關調查,維護聲譽。
此舉創下國內上市公司的首例,上市公司董事會通過以自清決議,主動配合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調查。
中石化指出,這主要是針對近來各媒體及週刊競相報導,中石化大陸投資困境、相關人士疑有炒作、打壓或內線交易中石化公司股票等負面內容,主管機關也來函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供查察。
中石化還說,為了早日釐清事實真相,昨天臨時董事會還通過2項決議。
其一,董事會同意授權經理部門應主動或被動依主管機關之要求,提供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大股東及配偶、二等親及關係人之持股或交易資料。
其次,有關外部檢舉到經理部門之資料,在不違背個人資料保護法情況下,比照第一項決議,主動或被動依主管機關之要求函送檢調及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