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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顱內壓監測不一定要用

中央商情網/ 2012.04.01 00:00
(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2012年4月1日電)台灣神經外科醫學會監事黃勝堅今天表示,顱內壓監測系統是否置放的疑慮,不論是國內、外醫學專家的共識,這是一個選項,非一定要使用,醫師要根據當時疾病情況判斷。

陳姓男子7年前因車禍腦傷,被送進童綜合醫院急救,神經外科醫師李明鍾等3人遭控未在術後放置顱內壓監測器,致未察覺陳男顱內遲發性出血,導致全身癱瘓、雙眼全盲,日前台中高分院判決醫院和3醫師連帶賠償3200多萬元,全案可再上訴。

外科醫學界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顱內壓監測是一個選項,仍有風險性。

台灣神經外科醫學會教育委員會召集人、衛生署雙和醫院神經外科醫師張丞圭認為,外界對顱內壓監測系統(ICP monitor)的必要性,有所誤解。

張丞圭解釋,法官引用台灣版「嚴重頭部外傷臨床治療指引」做為判決依據,有失公允,因為指引屬於建議性質。他認為,一旦此案成為判例,可能會促使防衛性的醫療,醫師為自保,會要求病家自費採用沒有必要的自費醫材或醫療處置。

台灣神經外科醫學會解釋,顱內壓監測器的置放,也有風險,可能造成感染、出血、堵塞,或是更進一步傷害腦組織等不可挽回的後果,必須慎重,希望醫病雙方能仔細溝通,為病人謀求最適當的處置。

台灣神經外科醫學會理事長、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長林欣榮表示,神經外科是第一線救命醫師,當車禍、頭外傷、腦中風的患者送進醫師時,看到昏迷指數4分,還是要救;但不論功夫多好,設備多先進,只有4成機率會救活,有6成會死亡或成為植物人。10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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