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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光害超標 明年起開罰拆除

中時電子報/侯俐安/台北報導 2012.04.01 00:00
明年開始,全台廣告燈若產生光害,政府最高可罰六千元並強制拆除。環保署調查台北市、新竹等三十四個住宅區、商業區光汙染狀況,發現高達八成八環境光汙染超過國際標準,連公車的路線LED燈也接近超標!醫師認為將對人體健康與睡眠產生影響,環保署決定修法取締並開罰。

環保署去年開始調查北市西門町、新竹東門圓環等三十四處住宅、商業區光汙染狀況,發現竟然有高達八成八的環境光汙染超過國際照明協會(CIE)規定的廿五勒克斯。其中最嚴重的地方是新竹東門圓環某LED看板前方超標三倍;北市則是以捷運西門町一號出口路燈前方超標一.八倍最嚴重。

此外,廿五處LED、路燈式自發光、傳統反射式等廣告看板中,也有兩成超過國際規範,且不合格的全是LED廣告看板。其中以新竹東門圓環亞太電信LED看板超標一倍最多;台北市則以西門町內婚紗LED廣告燈也超標五成七。較特別的是,這次調查也發現公車的路線LED燈接近超標,值得注意。

三軍總醫院眼科醫師呂大文表示,如果亮度超過容許值,容易產生視覺疲勞,長時間觀看更可能導致黃斑部病變。耕莘醫院精神科主任楊聰財則說,若環境太亮,會干擾睡眠訊號的啟動,變得不容易入眠,連眼睛閉起來睡眠品質都會受影響。

環保署長沈世宏也認為,部分路燈光度太亮,也有可能會影響民眾生活,必須檢討改善。

對此,環保署研擬中的《環境整潔綠美化促進法》草案,特別對會發光的電子廣告、數位廣告招牌,就畫面轉換頻率、時間跟地點訂定規範,其光源閃爍、亮度不得妨礙鄰近民眾生活,否則只要經檢舉認定超標,限期不改善可開罰一千五至六千元,若有必要將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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