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1/03/302.發生緣由:配合董事全面改選,本公司改選薪酬委員會,由新任三位獨立董事:李成、賴銘堂及王凱立擔任薪酬委員,任期自101年3月30日至104年3月29日止。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