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日盛金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召集101年股東常會事由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30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3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深坑區深南路21號四樓 「世新大學附設世新會館四樓(國際會議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審計委員會查核100年度決算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盈餘撥充資本發行新股案。(2)修訂本公司「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議事規則」。(3)修訂本公司「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4)修訂本公司「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選舉規則」。(5)解除本公司第四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6)本公司第五屆董事選舉案。(7)解除本公司第五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2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本(101)年04月16日起至04月25日止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提案處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85號6樓(日盛金控法務部)。(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第三人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協議、授權等方法持有股份者,應併計入同一關係人範圍。(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