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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控: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與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業務合作備忘錄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9 00:00
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1/03/29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此業務合作備忘錄待獲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在符合雙方法律及政策許可範圍下,加強雙方金融合作交流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須符合雙方法律及政策規範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此業務合作備忘錄將對雙方發展與規模有正面提昇及助益,對財務短期無重大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加強雙方的金融合作交流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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