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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正公電(CAP 008號)

中央社/ 2012.03.29 00:00
CAP 008號標題「蓋洛普:台灣媒體自由全球17」,文內第4段第2行「14%」,請改為「17%」。CAP 008號校正後全文如下:蓋洛普:台灣媒體自由全球17(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28日專電)根據蓋洛普民意測驗中心(Gallup)今天公布的2011年全球媒體自由度調查報告,台灣全球排名第17,被認為是有媒體自由的國家,遠高於中國大陸和新加坡。

台灣排名也高過法國、西班牙和日本。排行前3名的國家為芬蘭、荷蘭與澳洲。在這3個國家,超過9成受訪者認為當地媒體有充份報導自由。

調查指出,86%受訪台灣民眾認為當地媒體擁有高度自由,只有9%受訪者認為台灣媒體缺乏自由。

這項針對全球133個國家進行的抽樣調查中,58%的中國大陸受訪者認為大陸媒體有報導的自由,17%認為沒有,25%說不清楚。

55%的新加坡受訪者認為新加坡媒體有報導自由,但39%說沒有。新加坡的媒體自由度排在中國大陸之後,兩國皆被這份報告評為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家。

香港排名第19,85%的港人認為媒體有報導自由,14%認為沒有。香港被列為擁有部份新聞自由的地區。10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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