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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和鍥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事宜

中央商情網/ 2012.03.29 00:00
日  期:2012年03月29日公司名稱:和鍥(4914)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事宜發言人:林建芳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3/29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92.股東會召開日期、時間:101/06/28上午9時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67號2樓(珍豪大飯店遠東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1)提案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議案內容:提案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3)受理期間:101年04月20日起至101年04月3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1年04月30日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4)受理處所:和鍥精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88號7樓電話:(02)2995-2730(5)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6)如有股東逾越本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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