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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強鑫:更正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9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1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廳4.召集事由: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查核報告書。3.背書保證總額及資金貸與他人金額報告案。4.赴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報告。5.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辦法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討論本公司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案。2.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3.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辦法』等部份修文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17.其他應敘明事項:10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自101年4月16日起至101年4月26日下午五點止,受理股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1年4月26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並敘明聯絡人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提案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地址:台南市關廟區埤頭里保東路269號,電話:06-5950688),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股東會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提案,該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1.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1.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1.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股票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股份者。1.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三)、辦理過戶方式:茲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4月23日起至101年6月21日停止股票過戶,因最後過戶日101年4月22日適逄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1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01年4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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