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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冲:都更條例有檢視修法的必要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3.29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3.29 謝莉慧/台北報導

士林王家被強行拆除,引發社會輿論一片譁然,行政院長陳冲今(29)日表示,政府機關依法行政,在都更條例36條規定的很清楚,但如果要真正要達到都更的目的,也要慎重考慮到民眾和政府權益,所以「我希望內政部能整個檢視都更條例的問題,哪邊需要改,就一次改完,讓民眾和政府知識不對等的情況能得到解決。」至於執行該案是否有警方執法過當的問題?陳冲則說,「我不在現場,無法判斷」。

陳冲今天是在出席「國產畜禽 安全衛生」記者會後,接受媒體訪問而做了以上表示。

陳冲說,都更條例36條規定的很清楚,也經過好幾次的修法,每次都把條件設定改變,原來說延期1次,後來變成2次,所以政府機關在修法的時候,已經盡量考慮到人情面,有多一點延期的機會再執行,但也有人說,這種修法反而讓轉圜空間都沒有了

陳冲同時也為台北市政府辯解指出,北市府也很為難,在法律規定程序上,除了北市府獲勝訴外,另一方面 法條中還有一句話,那就是縣市主管機關不得拒絕執行。「我也注意到都更條例至少經過8次修正,東改西修,法律的整體邏輯可能已經不是很完整了,我希望他們整個檢視,哪邊需要進行修改就修改。」

陳冲表示,都更條例在整體修改過程中,整體的立法邏輯可能會偏差掉,所以目前內政部還在研究如何修改,這不是針對台北市政府,而是應該整體考慮。而在立法過程中,從88年到現在,對於整個行政程序的進行又有不同的觀念,都更條例要不要考慮進去?而隨著法律環境的改變、法律思想演變等因素,要不要也考慮到修法的過程?他從去年就指示內政部研究都更條例的整體修法問題。

至於外界指稱「都更」存在「資訊不對等」的問題,陳冲認為是「知識不對等」,因為都更條例剛出來的時候,根本沒人做,因為大家都不懂「都更」是什麼,後來有人開始認真研究,認為有商機,造成遭遇都更的民眾跟認真研究的人交易,就有知識不對等的問題,所以法律要訂出一定程序,把這件事改善到盡量接近的程度,例如舉辦說明會就是要改善這些不對等的情況。

陳冲說,「我早在921大地震時,曾經考慮要用都更條例做些事情時,就覺得這個都更條例,要看得懂的人不太多。」所以法律修過後,完整性必須重新考量。

至於執法是否過當的問題,陳冲說,「我不便講,我沒看整個過程以及背景,我只能從法制面,如果執法過當,那是行政程序法的概念,警方當然是依照規定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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