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微博(微網誌)今天張貼報導指出,大陸媒體人羅勇全昨晚表示,他於24日在深圳機場過安檢時,被告知不能帶打火機,但他不忍丟棄朋友送的「zippo」打火機。
隨後,安檢告訴他可用機場快遞寄回,但機場快遞至少需要人民幣150元(新台幣570元),而他只好接受。
兩天後,他在福州收到快遞時,單上標明的送貨機構是「宅急送」,快遞費僅18元(新台幣68.4元)。
因此,羅勇全很想知道其中132元的差價去了那裡,並說這一要價是「天價快件」。
深圳機場貨運公司則發表聲明稱,當旅客隨身有不能攜帶上飛機的物品時,機場工作人員會提醒可選擇由隨行人員或親友取回、免費寄存1個月或快遞公司運輸等方式,旅客是出於「自願選擇」,非強制性。
「公民社會網」執行主編李新留言說,機場宰客「坑你沒商量」;騰訊微博網友戲稱這是「雁過拔毛、無孔不入」,「沒掉你包算客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