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適用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因100年度結算稅後純損,依公司法規定優先以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董事會決議無股利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