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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倡修憲 刪除統一字眼

自由時報/ 2012.03.28 00:00
修憲門檻高 朝野多數黨團態度保留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李欣芳/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李應元、台聯立委林世嘉昨拋修憲議題,提出取消憲法增修條文中的統一前提,還把特殊兩國論、台灣人民自決等精神納入憲法中的修憲草案。但因修憲通過門檻相當高,朝野多數黨團態度保留且分歧,修憲案的前途並不樂觀。

李應元、林世嘉與台灣社、北社、客社等獨派團體昨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們可以支持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的前提下,進行修憲;讓任何現狀的變更,須經半數以上的台灣公民決定,才可進行。

依李應元所提修憲草案,憲法增修條文前言本為「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擬修為「為因應國家情勢變更」。

第十一條增訂「國家主權全部或一部之拋棄或讓渡,非經台灣(地 區)全體公民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之同意,不得為之。與中國大陸任何形式之合併,亦同。」並將原條文的「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修改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間人民……」等於是將特殊國與國關係及台灣人民自決一併納入憲法。

修憲案須經四分之一立委提議後,交付立院修憲委員會審查。經委員會審查通過的修憲案,須經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四分之三投票通過後,還要超過半數的公民投下同意票,才能完成修憲。

對於上述修憲草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李應元有事先告知;這是極重大的案件,黨團會找憲法學者、召開黨團大會進行討論。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吳育昇表示,李應元的提法是將兩國論入憲,恐會讓台灣陷入統獨爭議,自亂國家陣腳,未必有利。

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認為這種修法並不甚妥當,因依國際公法原則,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是不得拋棄或讓渡的。

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指出,憲法要怎麼修、優先順序為何,都要先凝聚高度共識才行。這個修憲案的內容,應非目前最迫切的部分。

此外,對於民進黨內有人主張提釋憲案反制一國兩區,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這是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如今是馬英九執政,大法官也是他提名的,釋憲結果不一定會做出對執政者不利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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