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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馬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7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72.增資資金來源:100年度未分配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500,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25,000,0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125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配股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於股東自停過戶五日內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整股或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拼湊不足壹整股時,其餘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股份之權利義務均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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