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 新臺幣 529,640,105 (每股 0.250元) 股票股利 新臺幣 1,131,311,290 (每股 0.534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