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1/03/272.公司名稱:李長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提請股東會決議解除本公司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