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645,752,701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7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100年度員工現金紅利3,145,373元及董監酬勞10,484,575元。(2)本盈餘分派案俟提民國101年股東常會通過,另訂除息基準日分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