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備用容量率為合理水準 與國外相比並未偏高

中央社/
14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327 17:54:04)有關近日媒體報導台灣備用容量率偏高,立即廢核亦無缺電之虞乙節,台電說明如下:

一、不同之發電方式各有特性及優缺點,核能發電因其低碳、廉價並可長時間滿載穩定運轉之特性,長期擔負全台基載電力之角色,為電力穩定供應之碁石,其它發電方式因其成本較高及發電特性、燃料調度等因素,難以如核能一般長時間以接近滿載之方式穩定運轉,故去(100)年台灣核電裝置容量占全系統12.4%,全年發電量則占全系統19%。

二、各國備用容量率之定義與計算方式不盡相同,以日本為例,日本之備用容量率計算是扣除機組故障、定期大修、枯水減載等所有不可用容量後的淨容量(台灣並未扣除),故日本計算出之備用容量率自然較低,為8-10%,但其2009年總裝置容量卻較尖峰負載高出約55.7%,實際上遠高於我國。一般而言,系統規模愈大,所需之備用容量率愈低,許多先進國家如韓國、德國、日本、美國之電力系統規模皆在我國的2~20倍之上,而這些國家的實際備用容量亦在15%以上,即便是對外宣稱備用容量率標準僅為個位數的日本及德國,其總裝置容量較年尖峰負載亦高出40%至72%間。

三、以系統規模而言,我國備用容量率訂為16%並未偏高,以100年實績而言,若扣除既有之三座核電廠,備用容量率即降為6%,僅可因應即時調度所需之裕度,電力系統將因機組故障或定期維修而造成供電缺口,實際上發生停限電之機率甚高,此為合理預估之實際情況,絕非危言聳聽。以民國80-85年為例,此6年間平均備用容量率為5.13%,共發生40次停限電事故,可見此備用容量水準於電力調度上確實捉襟見肘。尤其我國屬獨立電力系統,遇有電力短缺時,無法獲得外界奧援,於訂定備用容量率標準時應格外謹愼。

四、台電公司肩負全台電力供給之重責大任,不論是電力系統之規劃或營運,皆以兢兢業業之態度全力以赴,對於反核人士的批評指教,台電公司予以尊重,同時亦虛心檢討並付出極大心力精進核安及核能運轉績效,但對於部份偏激人士以未明究底之資料作錯誤解讀,刻意誤導讀者並抹滅台電同仁辛勞打拼之成果,台電公司無法苟同,亦深表遺憾。

訊息來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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