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4日婦幼節正好也是清明節,勞委會表示,依照勞基法規定,2天都屬於國定假日,因此婦幼節必須於清明節的前1天實施,也就是4月3日、4日都要放假。如果企業比照公家機關實施週休2日,因為國定假日已經挪移到週末,只能放1天假。至於2週84小時工時的勞工,也就是隔週休者,則應該放2天假。
勞委會補充,勞工如果在國定假日當天上班,雇主必須發2倍工資,勞工也可換取補休,但雇主不得硬性規定補休。
2012年4月4日婦幼節正好也是清明節,勞委會表示,依照勞基法規定,2天都屬於國定假日,因此婦幼節必須於清明節的前1天實施,也就是4月3日、4日都要放假。如果企業比照公家機關實施週休2日,因為國定假日已經挪移到週末,只能放1天假。至於2週84小時工時的勞工,也就是隔週休者,則應該放2天假。
勞委會補充,勞工如果在國定假日當天上班,雇主必須發2倍工資,勞工也可換取補休,但雇主不得硬性規定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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