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配發股東現金紅利新台幣225,000,000元(每股配發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配發董監事酬勞4,891,304元、員工現金紅利14,673,913元。(2)上述分配情形,俟101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分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