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6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本公司於98年所買回庫藏股轉讓予員工,股數4,656,000股,於101年3月27日滿三年,及100年11月28日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註銷股本,已於101年1月18日執行完畢,買回股數4,106,000股,依據法規辦理註銷股份辦理減資。3.減資金額:87,620,000元。4.消除股份:8,762,000股。5.減資比率:2.85%。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2,991,999,17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101.06.27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3,079,619,170元,本次註銷庫藏股8,762,000股,減資金額87,620,00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2,991,999,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