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6元,計新台幣 57,286,684元。 每股配發股票股利2.4元,計新台幣229,146,73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 (2)增資發行新股俟股東常會通過及奉呈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除權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