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方創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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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前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4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33樓4.召集事由:(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壹:提案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者貳: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參:提案方式:書面填具股東戶號及姓名,並蓋妥原留印鑑,以掛號郵件寄(送)達受理處所肆:受理期間:自101年4月6日起至101年4月1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1年4月16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伍:受理處所:圓方創新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0樓2013室)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列為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1%者3.該議案於受理期間外提出者柒: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合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二)依櫃買中心重大訊息處理程序規定及櫃買中心業務規則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告.(三)股東會議程之內容:壹: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私募案執行情形報告4.發行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貳:承認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100年度虧損撥補案參: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4.本公司與國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約定權利使用案5.本公司與光世代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承租大安大樓案6.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案7.本公司參與轉投資公司神去村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案8.本公司與李祥剛先生就台北市北投區開明段土地訴訟案9.本公司與項銓平先生就台北市中正區正義段土地訴訟案肆: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董事暨監察人案伍:討論事項: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有關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陸: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柒: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1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4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